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一、申请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2.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3.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4.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5.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二、补贴标准:
1.线上申领 登录广西人社、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广西人社APP,点击进入“服务—失业待遇—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模块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2.线下申领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前往广西区内任一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填写《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现场提交申领,在南宁市可前往任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 (1)委托书原件1份; (2)代办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同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